【全员向】迷途 「一周目」第三章.(一)&(二)

字数爆炸的嫌味回忆杀,目前写得最满意的一章。

有关嫌味的设定全摘于动画;小松提议去南方出自松一期。


=================

【第三章】

 

(—)

嫌味(イヤミ)是在白沙街跟oso相识的。

 

人如其名的流浪汉是个一无所有的落魄男子,平日行踪诡谲,偷窃抢劫如家常便饭,也没有固定的住所,只是在蛇肠般的巷道里与虫鼠为伍。

 

刚度过经济萧条期的社会上并没有多少岗位空缺,不计其数的失业者也正同嫌味一样焦头烂额的找办法维持生计,能找到工作的希望简直就像买中了百万英镑的彩票一样渺茫。嫌味曾试图活得像个人类,但是失败了,最后只好什么活都干。在地下城里打黑拳,帮混混讨要高利贷,私下贩卖各种违禁品,甚至伪装成妓/女来拉皮条,白沙街的蝇营狗苟里从不缺嫌味的身影。

 

他就是在这个过程中认识oso的。穷途末路的流浪汉把眼前这个一脸傻笑的工装服当做了送上门的冤大头,他不在乎这个自称“赤坂”的人来自哪里,嘴上赞同着共事的邀请,暗地里却想着什么时候趁他不备卷铺盖走人。但他们总是攒不住钱,只好在手头拮据的日子里一起抢贱价出售的霉面包艰难下咽,操着天南地北的腔调大骂该死的禁酒令。

 

但幸好oso(那个时候嫌味还以为他叫赤坂)在某种意义上是一个擅长生存的男人——如何清洗负鼠、如何提炼废品里的金属来卖更多的钱、如何设置套索捕捉松鼠与麻雀、如何诓骗肉铺老板多加块板油和耳朵肉、甚至如何攒出零散的碎布并缝出过冬的棉袄,他都操作得十分娴熟。托他的福,那阵子嫌味躯体上的肋骨都没那么明显了。拿到工钱的日子里他们还能从街口守着铁皮桶的犹太老头那里要一根压箱底的腌黄瓜转换一下口味,亦或钻进酒馆里找口袋里不缺铜板的马车夫和退伍老兵蹭饭吃。嫌味仍记得那偶尔掺有可疑迷药的违制土酒,还有煎鱼上厚厚的盐椒粉,呛得他隔天中午的嗓子都是哑的。

 

oso那家伙肚子里一有酒就满嘴跑火车,却总能把气氛炒得火热,在餐桌间转挪腾移的蹭吃蹭喝,似同上满发条连轴转般永不停歇的嘻谈笑骂。嫌味与其余酒客不止一次地看到oso试图占女人便宜,他总是假装不经意地向老板娘胸前的高耸双峰伸过手,被利落地打掉后也只是不以为然地搓搓鼻头。玩嗨了之后就更是索性安营扎寨赖着不走,末了倒在墙角堆成团状的干枯碎草里充当床褥,睡得跟头死猪一样泼水都叫不醒。

 

“喂喂——嫌味啊,趁现在大家都很开心,来表演一个‘シェー’吧。”

 

一次醉酒,oso笑嘻嘻地冲嫌味招着手,说话的口气也是特有的含糊与懒散。周围的酒客早看腻了嫌味奇怪的动作表演,甚至不屑于发出善意的起哄声。嫌味没有理会他们,在被嘈杂与乙醇填满的空气里靠着吧台跺了跺脚,叫了杯兑了水的酒——能便宜不少钱——试图暖和自己有些僵硬的双手。

 

“不要不理我嘛嫌味~~好——寂——寞——”oso握着浑浊的玻璃杯,继续用戏谑的腔调打趣着,“到了夏天咱们去南方吧,南边生意据说可不错了。”

 

两个没钱的流浪汉怎么去,扒火车吗。嫌味漫不经心地哼哼了两声,“巴黎——巴黎,就不错,我(me)当初在巴黎事事顺心。遇上了你后就没过过好日子。”

 

“呜哇好受打击!?”oso顿时表情浮夸地捂住了心口,胳膊肘不小心碰到了柜台上老旧的煤油灯,摇晃的灯芯将oso扭来扭去的影子无限拉长,像是某种不可名状的怪物。

 

接下来那家伙又说了点什么他根本没听清,嫌味已经受够了oso刻意的做作,有时候他能察觉到oso那傻瓜表现之下的冷漠与恶意,就仿佛在扮演着小丑角色的同时悠然自得地看别人笑话。他还记得俩人第一次酗酒后去抢劫,oso一边翻着那婊/子的皮夹一边装模作样画十字,嘟囔着“撒旦会保佑你”,神色恹恹又像是把未出鞘的刀。从那时起嫌味就再不也敢轻视这个傻了吧唧的青年。

 

什么兄弟情深,什么视若知己,都比不上一沓沉甸甸的钞票。

 

嫌味知道活在社会底层跌爬滚打是什么滋味,他曾日复一日在唾弃与鄙夷中逃跑,在街巷中奔走至脚底板血肉模糊也只为偷走一只烂苹果或是半个金币。盗窃,欺诈,犯罪,他过去的生命里有七分之六都是灰色的污浊。而现在他好不容易挣脱了逃离脏污黑漆的泥垢,却又在oso身上看到了不合时宜的阴谋,本能的直觉让他只想要赶紧逃离。

 

而后来他也的确得偿所愿了。

 

他们这种人在充溢着胡髯郎*的棚圈中待久了,生性拒绝一切所谓温暖的事物,比如什么狗屁基督,比如什么情情爱爱。嫌味唾弃着,嗤笑着。他不知道这种肉麻的玩意为什么会成为潮流,纵使心知肚明那冷漠的拒绝也非要用软绵绵的谎言去搪塞。男人如此,女人亦然,好像涂上层糖衣就能把灼胃的毒液变成蜜水、换了身铠甲便能让可悲的唐璜变成赞歌似的。

 

但人终归是需要美好的存在支持他们活下去的——真正,真正美好的存在,宛如荒芜攀上绿茵,烈焰融化冻土,去点燃人们黯然失色的瞳眸,在灰色的世界里渲染出一抹暖金。

 

——“小姑娘,你看不见吗?”

 

 

(二)

伦敦的天空总是那种洗得发破的灰白色,云霾的边缘隐隐透着焦黄,像是熨烫次数过多的劣质棉布衬衫。早上的雾气冷得像要结冰,连乌鸦都不愿意在这种天气里开口。

 

就是在这样一个灰色的世界里,嫌味遇到了那个名为小菊(Daisy)*的卖花的女孩子。

 

最初只是想趁着这个小姑娘眼睛看不见、骗她给自己找钱,知道对方连一枚钢镚都没有后只好把地上被撞散的野花都拾归原主。寒冬特有的干冷的风中女孩子的面孔冻得发白,干裂的嘴唇在无意识地打着哆嗦,视线再往下挪一点,就是如鸟骨般瘦弱易碎的胳膊和脚踝,缝满补丁的衣袄被洗得发白。而她的脚下,被踩得七零八落的花瓣碎了一地。

 

 “谢谢你,不知名的大叔,你真是个好人。”

 

女孩子举起尚好的一朵雏菊道谢,她嘴里刚冒出的白气到达流浪汉面前时已经冰凉了。

 

嫌味莫名地就软下了冷血的心。

 

——那稚嫩的小手中脆弱而娟秀的嫩黄雏菊,便是他们相识相知的契机。

 

他阴暗肮脏的租屋不适合一个未成年还营养不良的失明女孩居住,更何况隔着一板木墙还有少儿不宜的叫/床/声和粗俗的脏声,但小菊似乎也别无他选了。俩人挤在不到六平方米的小屋子里,听着房东收音机里的花腔女高音和巷内酒鬼的喧哗声努力入眠。嫌味又开始了打工的生涯,赔尽了笑脸也只是为了拿到勉强温饱的饭钱,似乎又回到了跟oso一起的时候,但有什么不一样,嫌味知道的。

 

偶尔,他们能在泥泞里找橘子皮时挖出一枚脏兮兮的银币,小菊会固执地把那枚硬币放在手心里,用冻僵干裂的手掌中唯一温暖的软肉包裹住金属圆形的轮廓。小菊摩搓着硬币的花纹,冻红的脸庞因饥饿而显得消瘦且憔悴,此时却自然而然地露出快活的表情来。

 

“走啦daisy。”嫌味欣喜若狂地拉住她的另一只手,“咱们可以去鲁吉耶那里买一块发酵面包,而且是新烤好的!”

 

很幸运,贫穷的共鸣让鲁吉耶给了他们一块挺大的面包。俩人郑重且缓慢地吞咽面包,用餐身姿就好像是在王城的高档饭店赴宴一样。嫌味看着小姑娘认真舔着指尖碎屑的模样,总感觉有种说不出的舒坦,像是那种修缮自家的屋顶一般自在的感觉。尽管他们居住的房屋只是歪斜的违规建筑,楼层也是与鼠患为伍的一楼,抬起头来根本看不到天空。

 

但嫌味的确意识到,与小菊在一起的日子里,他终究不再是往日的碌碌无为和得过且过了。

 

他曾与这阴冷的贫民窟里的所有人一样,陷入孤寂、半疯的生命低谷,不再试图回归正常或体面的生活。贫穷将他从一般的行为规范中解放出来*,而如今,小菊又将他从这块黑暗、拥挤又摇摇欲坠的空间里拉了出来。

 

如果——如果不是那件事的话,嫌味可能就会一直沉浸在这不冷不热的幸福中,继续守护着那朵鹅卵石缝中的柔弱雏菊了。


————————————

* 胡髯郎:犯罪者、骗子的代语

* 雏菊的英文:Daisy,即黛西,很常见的外国名字

* 出自《巴黎伦敦落魄记》,有关嫌味的回忆里的贫穷描写很多都参考了这本书。

评论
热度(9)